武汉消防下列场所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以及控制室
o武汉消防下列场所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o1 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o2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
o3 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
o4 建筑物闷顶、夹层。
武汉消防控制室
o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o3.4.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并宜设置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数据记录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附录A规定的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具有传输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o3.4.3 武汉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o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o3.4.5 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o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有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o3.4.7 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o3.4.8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o 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o 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o 3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o 4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o 5 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之间有明显间隔。
o 3.4.9 消防控制室的显示与控制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规定。
o3.4.10 消防控制室的信息记录、信息传输应符合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规定。
相关资讯
同类文章排行
- 武汉消防工程公司:当消防遇上物联网 让危害消弭于摇篮
- 武汉消防公司:新型消防机器人交付使用 人工智能助力消防
- 世宁消防:不懂跟进,工作等于白做
- 世宁消防:这就是你现在必须努力的原因
- 世宁消防工程:一个团队,就得这么管
- 世宁消防:冬季取暖要得当安全知识很重要
- 武汉消防工程公司:冬季防火注意啥 六点隐患常排查
- 无人机如何改变灾难救援方式?
- 消防工程公司提示:冬季安全使用电磁炉
- 专业消防工程公司:打通消防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